印刷业承印管理中的五项制度

发布日期:2021-04-16 · 行业资讯

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经营者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印刷业经营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承印验证制度

第七条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八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

第九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并收存《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并收存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第十条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包括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在同一印刷企业的,必须分别向各接受委托印刷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第十二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 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本文转载自中国包装网(pack.cn),原文链接:http://news.pack.cn/show-362085.html

相关阅读

  • 2026(第18届)中国国际日化产品原料及设备包装展览会资讯
    2026-09-29行业资讯

    为进一步增进国内外日化行业上下游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洗协定于2026年11月11-13日在重庆举办“2026(第18届)中国国际日化产品原料及设备包装展览会”。本届展会由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主办,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上海日化学品行业协会,江苏省日化用化学品行业协会,浙江

  • 24号令关于包装的规定
    2026-09-15行业资讯

    24 号令全称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主要规范药品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而非包装材料本身 。核心规定如下: 包装上必须有什么 ‌标签与说明书‌: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最小销售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 。 ‌禁止夹带资料‌:包装内不得夹带任何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 从“开箱惊喜”到“可持续陪伴”,消费者正在重新定义包装价值
    2026-09-14行业资讯

    早期新消费品牌依赖视觉冲击力制造“开箱惊喜”——一个华丽的盒子、一层层撕开的仪式感、精心设计的内部结构——这些曾是品牌与消费者建立第一印象的核心武器。 但2026年的消费者,正在用行动改写规则。他们看重的不再是打开那一瞬间的惊艳,而是包装用完还能做什么 Part 01“开箱即弃”的时代结束了 过去十

  • 企业包装专利动态
    2026-09-08行业资讯

    ‌食品类包装‌:双汇发展获得“包装袋(卡巴诺斯香肠)”外观专利,并申请了“麻酱鸡蛋包装袋”专利,主要用于食品外观保护和形象设计。 ‌化妆品类包装‌:珀莱雅获得“化妆品包装盒(原色波塔01)”“化妆品包装瓶(原色波塔)”等多项外观专利,涉及唇釉、唇蜜等产品的盛装容器设计。 ‌医美类包装‌:爱美客获得“

联系我们获取报价

需要打样、报价或技术支持,欢迎来电或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

134-1230-3528 联系我们